【1】劳动管理法--劳动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
【2】劳动就业法
【3】劳动关系协调法【劳动合同;集体协商;集体合同】
【4】劳动标准法【工资法;工时休假法;职业安全卫生法;女工、未成年工特殊保障法;职业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准法;职工训练与职业资格标准法;职工奖惩规则】
【5】社会保险法【生育保险法;养老保险法;失业保险法;工伤保险法;医疗保险法;遗嘱津贴】
【6】处理劳动争议程序法【劳动争议;集体协商争议:行政调解程序;集体合同争议】
【7】劳动检查监督法【监督检查机构;监督检查职权】
【8】工会的法律保障【结社权;协商权;参与权;监督权】
我认为,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,是不可替代的。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,企业要与劳动者,签订劳动合同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定期检查合同,是否违规。在合同有效的期限内,是否合同双方完全执行。在发生分歧时,进行调解,仲裁。如:工伤认定,工伤赔偿等。
对于许多中小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时,进行查证,对于举报,要核实。要给予举报者答复,要解决具体问题。
对于不服仲裁的,双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上诉。
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,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或者申请劳动仲裁。
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】
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,履行下列职责:
【一】宣传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;
【二】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情况;
【三】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、投诉;
【四】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。
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】
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,适用本法:
【一】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
【二】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;
【三】因除名、辞退和辞职、离职发生的争议;
【四】因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、福利、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;
【五】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;
【六】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。
【1】B集团公司是否可以单方变更与李某的劳动合同?为什么?【4分】
不可以。理由:【劳动合同法】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,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。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。
【2】李某辞职是否需要提前预告?为什么?【4分】
【劳动合同法】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【一】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【二】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2009年9月与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,明确李某由一名普通销售人员晋升为业务主管,月收入为5000元。虽被收购,劳动合同继续有效。擅自降薪,属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因此,李某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。
至于是否提前预告,是需要提前预告的,提前一个月告知。
只有“ 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”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,这个不用提前告知。
【3】李某是否可以要求集团公司进行经济补偿?为什么?【4分】
可以。【劳动合同法】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:
【一】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。劳动法体系中包括哪些重要的法律?